开放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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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金属矿山地下水灾害防治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开放性课题申报指南

  自然资源部金属矿山地下水灾害防治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于2022年8月获批建设,中心面向国家资源安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以及防灾减灾重大需求,围绕自然资源部对地勘行业发展功能定位和新时期矿业开发要求开展科研攻关。

  为加强创新中心学术交流与合作,吸引和鼓励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利用创新中心平台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创新性研究,针对金属矿山地下水灾害防治关键技术问题及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结合创新中心实际情况,现发布本次开放性课题申请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日益增长,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这为全面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指明了前进方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已成为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之一。

  但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在技术发展不能保障开发需要时,必然造成资源的低效浪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以及不可预测且频发的重大地质灾害。如未来矿山采矿逐渐加深,深部资源开发在勘探、掘进、开采等方面都面临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以及环境地质的一系列技术问题。

  根据本中心发展需要,现征集以金属矿山未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解决未来矿山“卡脖子”问题为目标,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三方面开展体系性的技术预测,技术预测应注重与国家级科技专项规划中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任务,以及国家、地方科技创新规划政策的衔接,进一步增强攻关任务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技术预测至少包含深井矿山和高寒地区矿山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技术问题。

  本次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金属矿山水文地质未来10年发展趋势及关键技术预测分析;

  2、金属矿山工程地质未来10年发展趋势及关键技术预测分析;

  3、金属矿山环境地质未来10年发展趋势及关键技术预测分析。

  二、申报基本条件

  创新中心开放性课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组长(项目组第一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国境内行政区域内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或科研机构。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研究和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备完成项目必须的自筹资金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技术、场地和装备条件,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组长一般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不满60周岁(对在职在岗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由项目申报单位向创新中心提出申请)并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资信,有研究经历和前期工作积累,熟悉领域内国内外技术、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

  三、申报限制条件

  1.列入各级科研诚信不良记录(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者,以及从事行业被列入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者不得申报;

  3.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不得将已经获得其他各级各类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重复申报。

  4.从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暂不受理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单位、人员等变更申请。

  四、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项目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科研预算的管理规定:

  1.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落实承诺的项目自筹经费及有关配套条件;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支持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3.项目预算编制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单位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编制经费预算和支出预算;

  4.科研人员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时,应与单位财务人员共同进行,并充分征求和尊重财会人员意见,杜绝资金预算违反相关政策,影响项目正常实施及验收的现象发生;

  5.多个单位共同研发的项目,应明确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以及经费预算。

  五、项目经费

  创新中心设置开放性课题根据评审情况择优录取,每项课题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不高于5万元,实施周期为1个月。根据申报书中研发内容、预期成果、实物工作量及其价格,经创新中心审议后确定资金支持额度。

  六、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线下材料寄出后,应及时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起止日期:

  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1日17:00

  申报材料递送方式:

  邮寄方式: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汇通路39号

  邮政编码:050021

  收件人员:李维欣

  联系电话:18733138603

  人员送达:以抵达之日为准。

  答疑时间:不做统一安排

  答疑方式:电话答疑

  邮    箱:869140455@qq.com

附件1:开放课题意向书(商务部分)模板.docx

附件2:开放课题意向书(技术部分)模板.docx